
一、辦理方式有兩種: 1、直接去登報辦理地。 2、可以電話聯系,傳真資料辦理。 二、登報,意思是將事實或意見等在報紙上發表。 登報效力:一般要求在市級以上或者相關部門指定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則是無效的。具體操作流程是在(戶籍所在地、開戶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關部門申報,開具登報證明,同時在報紙上刊登掛失。 登報要素:(1)、掛失主體名稱。(2)、丟失時間。(3)、丟失原因。(4)、丟失的物品。(5)、丟失物品的各種具體證號。 登報的作用:證件遺失如果沒有補辦和登報聲明作廢,或者只補辦未登報聲明作廢,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進行民事活動,都必將會給本人帶來麻煩,甚至會因為本人未登報聲明作廢,而被追究法律責任。登報掛失就是起了一個告知作用,失主不承擔證件遺失后被人利用所產生的各種民數責任,證件遺失者按法律規定進行刊登報紙聲明后,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 三、登報格式要求 登報聲明格式非常重要,不規范的格式可能會導致聲明無效,浪費金錢事小,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事大,所以選擇登報格式一定要走正規的三種途徑:(1)證件補辦單位給出的格式;(2)報社提供的參考格式;(3)有強大格式數據參考的登報機構;同時登報時應遵循以下準則:(1)在滿足登報內容有效的提前下,盡量把登報內容簡單化,以降低成本。(2)在登報報紙字數限制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盡量多寫登報內容。 四、遺失聲明意義 遺失者按法律規定刊登聲明之后,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通俗來講,就是他人再冒用該證而產生的各種后果,遺失者不再承擔相關責任。 五、遺失聲明需包含內容 1、遺失人名稱; 2、遺失時間; 3、遺失原因; 4、遺失的物品; 5、遺失物品的各種具體證號。 證件遺失聲明一般要求在市級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才有效,網絡發布是無效的,不具有遺失聲明的法律效力。具體程序,是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同時在報紙刊登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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